佳木斯市中心医院
医院地址:佳木斯市中山街256号
咨询电话:0454-8677120
医院邮箱:zxyybgs2011@163.com
乘车路线:乘2路、4路、13路、15路、17路到中 心医院下车即是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字说明提纲
2019年度
佳木斯市医学科研究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佳木斯市医学科学研究所始建于1979年,为市政府直属科研机构,由中心医院代管,依托于市中心医院的科技人才和科研设备,结合临床开展科研工作,曾取得多项省、市科研成果,组织召开过全国性的专业会议,在我省东部地区具有一定影响。为佳市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佳木斯市医学科学研究所内设0个职能科室。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有:事业单位1个,佳木斯市医学科学研究所。
三、人员构成
2019年末部门编制16个,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数7个;退休人员9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37.1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4万元,增长5.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7.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1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1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7.1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4万元,上升5.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4万元,增长5.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9万元,占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8.04万元,占64.30%;住房保障(类)支出25.77万元,占1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6.8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3%。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人员工资增长。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7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6.32万元,支出决算为8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30万元,支出决算为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14.76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5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9.86万元。基本工资48.41万元、津贴补贴36.54万元、奖金7.77万元、伙食补助费0.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0万元、住房公积金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6万元。退休费11.66万元。
公用经费5.5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58万元。办公费0.33万元、水费3.66万元、工会经费0.22万元、福利费1.37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均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评项目支出总额的-%。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评项目支出总额的-%。
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事业单位不涉及该项指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公积金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